各地区艺术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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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艺术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

就目前高考录取而言,大多数艺术类专业都是按综合分——艺术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不同比例折算后得出的艺术类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投档排序、录取的。

但各省综合分的折算方法大不相同,可谓五花八门。综合分中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方法,大体可分为三七分、四六分、五五分,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等几种情况。

对于各个省份的音乐艺考生而言,具体情况又如何呢?且看下面我们按各省各专业进行一一介绍。

河北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音乐(含声乐和器乐)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广西

投档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

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

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

安徽

规定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各批次,均采用综合分投档。按照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不同的权重要求,安徽省设定了两种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专业综合分算法是: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宁夏

高考总分分别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

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

广东

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黑龙江

艺术类按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

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投档成绩计算公式: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40%。

部分地区按艺术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分进行投档,但细分又不完全一样。

辽宁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另外,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江苏

艺术类投档成绩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综合分=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平行院校志愿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青海

艺术类投档成绩按综合分排序。投档综合分=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重庆

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专科投档排序规则:各类别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上海

平行志愿段以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投档依据。

音乐学类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进行折算。

如果总分相同,则按下列成绩比较: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福建

艺术类投档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江西

艺术类投档分为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和专业成绩排序两类。

音乐学类(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湖南

音乐类专业,按综合成绩进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

湖北

音乐学类:考生文化成绩的 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 60%之和乘以2。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甘肃

声乐、器乐,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

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声乐、器乐音乐专业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浙江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录取,一般需根据考生高考总分(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与省统考成绩折算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具体折算方法: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内蒙古

音乐类统考成绩或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分数)排名;

按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分数60%排名;

按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分数40%排名。

四川

除编导类专业外,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

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贵州

投档原则:

1.梯度志愿投档原则: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所有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陕西

陕西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艺术类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

音乐类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海南

艺术类统招(非“校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分别以考生的美术或书法、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投档成绩重新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仍相同时,则按文史类的排序规则重新进行排序。

投档的前提是,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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